舟山册子岛小马柱混合砂项目码头改建工程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舟山册子岛小马柱混合砂项目码头改建工程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将原正和船厂7万吨级舾装码头改建为5万吨级散货码头1座(进港),前沿布置5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改建后泊位长度为268m,不新增使用岸线;拟将原5万吨舾装码头改建为2万吨级散货码头1座(出港),前沿布置2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并满足1艘2000吨级散货船与3000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改建后泊位长度为210m,不新增使用岸线。本工程5万吨级散货泊位为卸船泊位,卸船货种主要为机制砂及原料海砂,卸船吞吐量500万吨/年(另有400万吨/年砂石料通过陆运进入后方厂区);2万吨级散货泊位为装船泊位,装船泊位货种为成品混合砂,装船吞吐量800万吨/年,合计吞吐量为1300万吨/年,设计总通过能力1400万吨/年。
- 项目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小马柱
- 建设单位: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 |
UTM坐标 |
保护内容 |
相对
方位 |
直线距离/m |
保护级别 |
X |
Y |
长湾 |
399539 |
3330382 |
居民区 |
西南 |
57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
钟家岙 |
399057 |
3330123 |
居民区 |
西南 |
1110 |
桃夭门村 |
398910 |
3329541 |
居民区 |
西南 |
1120 |
南沙头 |
401019 |
3329421 |
居民区 |
东南 |
1840 |
里厂 |
401520 |
3329735 |
居民区 |
东南 |
1820 |
上横村 |
397267 |
3329223 |
居民区 |
西南 |
2320 |
册北村 |
397981 |
3328867 |
居民区 |
西南 |
2400 |
三、主要影响分析情况
- 废水 本工程码头预计产生初期雨水及冲洗废水产生总量为4395t/a,,SS产生总量为6.00t/a。本次码头改造对废水收集设施进行了设计,封堵了码头和栈桥平台上现有的雨水孔和消浪孔,码头平台设置了泄水口、过滤网、污水管及集污池。泄水口、集污池和后方陆域初期雨水池由雨水管连接。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可全部回用于洗砂和海砂淡化,不排放入海,对海域水质环境无影响。
- 废气 本工程新增污染源主要为卸船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56t/a。正常排放工况下,对环境TSP 1小时最大浓度浓度贡献值为贡献值为467.45μg/m3(占标率为51.94%),24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为100.56μg/m3(占标率为33.52%),预测短期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正常排放下TSP年平均浓度贡献值为22.81μg/m3(占标率为11.41%),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工程建设后区域大气环境仍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工程建设后,颗粒物排放在叠加在建污染源和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预测结果显示,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同时新增污染源叠加在建污染源后,对厂界的最大浓度贡献值为0.4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建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外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工程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 噪声 本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船舶噪声,源强在61~99dB(A),预测同时考虑后方陆域在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叠加全厂在建噪声源以后,噪声对四侧厂界的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夜间除北厂界外也均能达标;对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长湾的噪声贡献值为42.2dB,在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本工程码头布置于厂区东北厂界,码头机械设备装卸作业不可避免对厂界噪声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应避免夜间装卸作业。但码头装卸作业并不会引起敏感目标的生还质量超标,因此,本工程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 固废 本工程固废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上掉落的货物。船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9.8t/a,建设单位应在码头上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船上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散落海砂和机制砂,产生量约1300t/a,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码头散落货物的定期进行人工清扫和回收,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环境风险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溢油事故风险,工程周边分布有较多敏感保护目标。溢油事故模拟预测结果表明,溢油事故发生后,如果不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会对工程周边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在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区域事故应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本工程溢油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时段 |
分类 |
污染防治措施 |
营
运
期 |
水环境 |
- 封堵码头及栈桥雨水排水孔和消浪孔,修复码头护轮坎;
- 建设码头和栈桥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收集管道、集污池及集污泵,雨水收集到后方陆域初期雨水池。
- 靠泊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经船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后在航行途中排放至航行海域,或者收集后排入水上或岸上接收设施,不在本港区内排放。
- 加强对在港船舶的管理和监督,在停泊期间不得排放污水,处理达标的废水需在离港后在航行途中排放;需由第三方接收废水的应按规定委托接收,并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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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 卸船料斗四周建设挡风板并安装雾化喷头,卸船作业时需尽量降低落料高度同时实施喷淋抑尘。
- 在卸船和装船皮带机两侧安装一定数量的喷淋装置,保持装卸物料的湿度。
- 卸船机出料处安装落料导料槽。
- 对码头面、栈桥、皮带机廊道、构件和设备上掉落的海砂和机制砂应及时清理回收,并定期对码头面和栈桥实施冲洗,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 加强水喷淋设施的管理和检修,保证各喷淋设备正常运行。
- 对两座码头建设船舶岸电设施,船舶停靠期间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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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 尽可能选择低噪设备或有隔声设计的设备,并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技术措施,控制机械、动力设备噪声。
-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
- 加强船岸协调,避免船舶鸣笛。
- 建议避免夜间港口的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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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 在港区设置垃圾桶,对船上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倒弃,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对来自疫情港口和国外航线的船舶垃圾,应申请由地方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强制卫生检疫,发现病毒等疫情时,必须在船上进行杀毒、消毒处理,否则不予上岸。
- 加强对码头散落货物的定期进行人工清扫和回收,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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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
- 码头营运前及营运期间清除码头前沿水域和港池的碍航物。
- 制定大型散货船进出港航行、靠离泊作业及码头作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防台预案。
- 大型散货船进出港航行、靠离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风流对船舶漂移的影响,必要时使用拖轮协助船舶安全靠离泊。
- 建立健全船舶交通管制系统,随时掌握进出周边码头的船舶及工程区周边的船舶动态。
-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正规瞭望”和“安全航速”。
- 建立快速科学有效的溢油应急反应体系,依据JT/T 451配备一定量的溢油应急设备。
- 进出此水域的船舶临近碰撞和发生碰撞时,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水域安全应急办公室,并组织船员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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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舟山册子岛小马柱混合砂项目码头改建工程拟将将原正和船厂7万吨级舾装码头改建为5万吨级散货码头,将原5万吨舾装码头改建为2万吨级散货码头,建成后合计吞吐量为1300万吨/年。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四性五不批”等环保管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可均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以张贴环保公告的形式征求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9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联系人:张靖琪 联系电话:0580-2663035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琪峰 联系电话:13957232117
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挺 联系电话:13656809898
公告单位: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 月1日